我所组织集体学习《民法典》第五讲
发布时间:2020/08/01
文章来源:山东文景律师事务所
所属分类:文景动态

2020年8月1日上午,文景律所每周例会在财富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例会由宋士振(实习人员)带领大家继续学习《民法典》。

20220318145153222.png

宋士振(实习人员)对《民法典》总则编第九章诉讼时效和第十章期间的计算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仅关于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和立法法的规定,向大家详细讲解了诉讼时效的性质、诉讼时效期间的时间和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的例外情况、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事由,特别对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侵犯时的具体情形进行了重点讲解。学习过程中大家认真听记,仔细梳理知识点,并对有异议的地方展开激烈的讨论,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学习氛围浓厚。

20220318145206734.png

学海无涯苦作舟,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不断地进步,《民法典》学习活动,下周精彩继续。

律所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