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组织集体学习《民法典》第十二讲
发布时间:2021/06/19
文章来源:山东文景律师事务所
所属分类:文景动态

2021年6月19日上午, 文景律师每周学习例会与大家如期相约在财富大厦13楼会议室,本期例会的主题依旧是学习《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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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合同编是在系统总结我国合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植根于中国大地,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经验的总结,彰显了中国特色,也回应了我国经济生活、交易实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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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例会由韩鹏飞律师担任主讲,带领大家继续学习《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第5、6、7章关于“合同的保全、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的规定。其中讲到的代位权、撤销权是合同中的重要规则,扩大撤销权的适用情形、新增债权到期前代位权行使的例外情况、当事人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对抗第三人的法律规则、“从随主”、债务清偿抵充等法律规则。韩律师结合实际案例细致讲解并分享自己的实务经验,大家积极发言、提问,参与讨论,学习气氛非常高涨。    

《民法典》合同编的亮点当然不止以上,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必然会有更多配套的司法解释规定出台,文景所也会持续关注,并将结合具体施行中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问题,给大家做更深入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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